慎防減肥中心新手法 -《選擇》月刊第395期(2009年09月16日)



減肥中心以免費纖體合約以作招徠。


消費者委員會於今年首8個月共收到1,059宗關於美容服務業的投訴,其中86宗涉及減肥服務。


投訴個案反映了一種新招徠手法│免費纖體合約,和最近期的招募「代言人」。


所謂免費纖體合約是顧客須先付一筆相當於療程費用的金額,例如$20,000作為保證金,以「顯示決心和誠意」。


消費者並不能在完療程後立即取回保證金,而須達到原先設定的目標,例如一個月內減去10磅。


即使消費者能夠「達標」也不能一筆過取回款項。


退款方式是將保證金分為12期,參加者須每月到美容院磅重,若能維持磅數可取回該月分期,超標的話保證金會被充公。


在療程期間,美容院職員會不停游說參加者購買額外療程和減肥產品,例如排毒產品或中醫針灸,以達到即時效果。


9月份《選擇》月刊刊登了兩個涉及上述手法的投訴個案。


兩個個案的投訴人被所謂免費療程的吸引,兩人合共支付了$42,800(按金加額外療程)。


其中一個個案的投訴人接到促銷電話招募她為「代言人」,作為減肥療程的成功例子。


兩名投訴人都無法達到免費療程合約上列明的條件,最後不但要付出更多費用,更要花精神索取退款而又無法取回。


Copy From:http://www.consumer.org.hk/website/ws_chi/news/press_releases/p39504.html


Others(From明報):

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90916/4/e9ck.html

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90916/4/e9cl.html


香港購物之都美譽,就比這班食塞米搞臭晒!!!!!!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小兔子Bi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